2008年9月1日星期一

日本政制

起因:日本首相福田康夫星期一(2008年9月1日)宣布辭職,表示希望以此來打破日本國會陷入的政治僵局。
http://news.bbc.co.uk/go/rss/-/chinese/trad/hi/newsid_7590000/newsid_7592000/7592086.stm

学习,懒得整理了

日本宪法
http://baike.baidu.com/view/1249567.htm

日本政治
http://zh.wikipedia.org/w/index.php?title=%E6%97%A5%E6%9C%AC%E6%94%BF%E6%B2%BB&variant=zh-cn

参议院
http://zh.wikipedia.org/w/index.php?title=2007%E5%B9%B4%E6%97%A5%E6%9C%AC%E5%8F%83%E8%AD%B0%E9%99%A2%E9%81%B8%E8%88%89&variant=zh-cn

众议院
http://zh.wikipedia.org/w/index.php?title=%E6%97%A5%E6%9C%AC%E7%9C%BE%E8%AD%B0%E9%99%A2&variant=zh-cn

众议院优越制(参考宪法59-61条)
http://ja.wikipedia.org/wiki/%E8%A1%86%E8%AD%B0%E9%99%A2%E3%81%AE%E5%84%AA%E8%B6%8A

日本内阁总理大臣
http://zh.wikipedia.org/w/index.php?title=%E6%97%A5%E6%9C%AC%E5%85%A7%E9%96%A3%E7%B8%BD%E7%90%86%E5%A4%A7%E8%87%A3&variant=zh-cn

有事三法案
最近日本国会通过的“有事三法案”,2003年6月内生效。
所谓“有事三法案”就是指《应对武力攻击事态法案》、《自卫队法修改案》和《安全保障会议设置法修改案》三项法律的总称。日本政府借伊拉克战争之机,再把相关三法案提交国会,於5月15日获众议院批准;6月6日又在参议院获得通过。
二次世界大战之后,日本人民本着永远走和平发展道路,不再发动战争的决心而制定了和平宪法。根据宪法第9条规定:“日本国民诚实地企望以正义和秩序为基调的国际和平,永远放弃国家主权发动的战争、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。为达此项目的,日本不保持陆海空军和其他战争力量,不承认国家交战权。”不难看出,“有事三法案”是与日本的和平宪法精神背道而驰的。日本政府鉴於有这部和平宪法,一直不敢明说自卫队能够行使武力。新通过的“有事三法案”不但规定自卫队可以行使武力,而且根本不提在地理上的“有事”界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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